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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网短消息业务 第2部分:短消息终端和短消息中心之间的传输协议技术要求

Short Message Service Based on PSTN Part2:Technical Requirements of Transmission Protocol between Short Message Terminal Equipment and Center

标准编号:YD/T 1248.2-2003

提出单位:信息产业部电信传输研究所;中国电信集团公司;深圳市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贝尔阿尔卡特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新太科技有限公司;广东步步高电子工业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海力邦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天资网络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比技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发布单位:信息产业部电信传输研究所;中国电信集团公司;深圳市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贝尔阿尔卡特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新太科技有限公司;广东步步高电子工业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海力邦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天资网络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比技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03年

实施日期:20030122

页      码:39页

主      题:固定电话网 短消息业务 短消息 短消息终端 短消息中心 传输协议 技术要求 

中国标准分类号:M11

国际标准分类号:33_030

摘      要:本标准适用于固定电话网(PSTN)上短消息传送业务的实施。本标准描述了短消息传送的处理流程,规定了短消息中心(SMC)和短消息终端(SMTE)之间通过固定电话网传送短消息的各层协议。本标准描述的短消息终端与固定电话网之间的接口为模拟接口。本标准不包括ISDN终端与固定电话网之间数字接口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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