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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性哮喘诊断标准

职业性哮喘诊断标准

Diagnostic criteria of occupational asthma

标准编号:GBZ 57-2008

提出单位:同济大学附属上海市肺科医院(上海市职业病医院);山东省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院;黑龙江省第二人民医院;沈阳市第九人民医院;辽宁省职业病防治院

起草单位:同济大学附属上海市肺科医院(上海市职业病医院);山东省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院;黑龙江省第二人民医院;沈阳市第九人民医院;辽宁省职业病防治院

发布单位:同济大学附属上海市肺科医院(上海市职业病医院);山东省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院;黑龙江省第二人民医院;沈阳市第九人民医院;辽宁省职业病防治院

发布日期:2008年

实施日期:20081201

页      码:19P.;A4(仅供参考)页

主      题:职业病 诊断(医学) 标准 哮喘 

中国标准分类号:C6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_100

摘      要: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哮喘的诊断准则和处理原则。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性变应原引起的哮喘的诊断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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