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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

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

Safety criterion for electrical apparatus in hazardous areas

标准编号:AQ 3009-2007

提出单位: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安全生产上海矿用设备检测检验中心

起草单位: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安全生产上海矿用设备检测检验中心

发布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日期:2007年

实施日期:20080101

页      码:50P.;A4(仅供参考)页

主      题:危险场所 电气 防爆 安全规范 

中国标准分类号:K35

国际标准分类号:29_260_20

摘      要:本标准规定了爆炸性气体或可燃性粉尘环境中电气设备的选型、安装、使用、维护的安全要求及检查程序。 本标准不适用于下列环境: ——煤矿井下; ——炸药的制造和加工场所; ——医疗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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