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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街235号 邮编: 010021
标准编号:JGJ 99-2015
提出单位: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哈尔滨工业大学;清华大学;浙江大学;同济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苏州科技大学;湖南大学;广州大学;中冶集团建筑研究总院;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宝钢钢构有限公司;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总公司钢结构工程公司;上海中巍结构设计事务所有限公司;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沪宁钢机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建升和钢结构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浙江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舞阳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单位:建筑工业
发布日期:2015年
实施日期:20160501
中国标准分类号:P26
国际标准分类号:91.080.10
摘 要:本规程适用于10层及10层以上或房屋高度大于28m的住宅建筑以及房屋高度大于24m的其他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的设计、制作与安装。非抗震设计和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至9度抗震设计的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其适用的房屋最大高度和结构类型应符合本规程的有关规定。本规程不适用于建造在危险地段以及发震断裂最小避让距离内的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