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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回复电子消息来做出文档变更

通过回复电子消息来做出文档变更

专利申请号:CN201280020342.9

公 开 号:CN103503020A

发 明 人:J·A·梅色尔斯 D·斯维特 J·F·莫里尔 

代 理 人:顾嘉运

代理机构:31100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专利类型:发明申请

申 请 日:20140108

公 开 日:20120428

专利主分类号:G06Q50/32(20060101)

关 键 词:电子消息 文档 审阅 文字处理文档 电子表格 幻灯片 回复 协作 

摘      要:在电子消息的正文中将文档变更发送给正就该文档进行协作的审阅者。该文档可以是对其做出变更/评论的任何类型的文档,诸如文字处理文档、电子表格、幻灯片等等。接收到电子消息的审阅者可接受/拒绝变更和/或对被包含在电子消息中的文档变更做出评论/修改。例如,审阅者可编辑被包括在电子消息的正文中的文档变更以便向该变更添加评论和/或对该变更做出变更。审阅者还可具有直接从电子消息中接受/拒绝变更的选项。在做出任何变更后,审阅者回复电子消息并且被包括在该电子消息中的变更被施加给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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