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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街235号 邮编: 010021
发文文号:国办发25号
颁布部门:国务院办公厅
发布日期:19940214
实施日期:19940214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行政法规
关 键 词:
主 题 词:教育
摘 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教育委员会和国家语言 文字工作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1994年2月14日 国办发[1994]25号) (法宝联想: 部门规章约1篇) 国家教育委员会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已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印发。 国家教育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根据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保留国家教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教委)。国家教委要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基本精神,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转变职能,理顺关系,精兵简政,提高效率。 一、职能转变 加强教育法制研究和建设的职能。加快教育法制建设,建立和完善执法监督系统,逐步走上依法治教的轨道。 进一步改进教育行政管理方式。以制订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各种相关的标准等为主要职能。加强统筹规划、宏观调控、协调指导、评估监督,同时改进教育拨款方式,建立新的拨款机制。 深化中等以下教育的体制改革,继续完善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体制。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的行政管理,主要依靠地方政府实行统筹和管理。将制定教学计划、年度招生规模、确定教师职务限额等职能下放给地方政府。 深化高等教育体制改革。逐步建立政府宏观管理、高校面向社会自主办学的体制。对目前仍须由国家教委直接管理的高校,将专业调整、招生、基建设计审定、工资分配、用人制度、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和调整、校内机构设置、副校长级(不含副校长级)以下干部任免等工作,下放给学校,扩大学校的办学自主权,使学校逐步成为面向社会自主办学的法人实体。 建立健全教育行政决策和管理的支持机构,强化教育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委属事业单位的作用,将教育管理决策的前期研究、教材审查、有关教育考试等一些业务性、技术性、辅助性的工作转移到相关的事业单位。 把委属企业推向市场,将经营自主权落实到企业,促进其发展。 二、主要职责 国家教委是国务院主管全国教育事业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制订全国教育发展战略和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及重要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研究教育理论等。 (二)研究制订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拟定教育事业的发展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指导、协调教育规划、计划的实施。 (三)综合管理全国的基础教育、普通高等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等工作,指导、协调各地区、各部门有关教育的工作,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 (四)参与国家经济体制和科技体制改革方案的研究和制定工作,并根据其基本精神和要求,统筹规划、协调指导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的改革,理顺教育内部和同外部的关系,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科技体制需要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教育体制及运行机制。 (五)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教育经费“两个增长的原则,监测各地贯彻“两个增长的执行情况;会同有关部委制度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方针、政策、法规,归口管理国外对我国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 (六)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教育系统劳动工资及人事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统筹规划并指导各级各类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的建设工作。 (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美育工作、国防教育工作。 (八)归口管理全国的学历教育及其考试工作,规划、指导大学后继续教育工作、成人自学考试工作、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 (九)改革高校的招生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普通高校、成人高校、中等专业学校以及研究生层次的招生指导计划并组织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改革高校毕业生就业分配制度,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分配计划。 (十)组织高校承担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并协调实施,规划、指导并推动教育系统的自然科学研究、发展高新技术及科研成果转化工作,规划并指导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 (十一)归口管理教育系统对外交流,负责出国留学人员、来华留学人员等工作以及同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负责实施教育对外智力开发援助计划。 (十二)规划并管理国家教育管理情报、统计资料及信息系统的开发和建设工作。 (十三)管理委属高校和委属企事业单位,指导有关的教育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团组织的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考核任免有关单位的主要领导干部。 (十四)完成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按国务院规定,管理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国家教委设置18个职能司和机关党委。 (一)办公厅 综合协调机关重要政务、事务,负责各类文件的运转和管理工作,负责党组会、办公会及委级工作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