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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

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

颁布部门:乐山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21113

实施日期:20121113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摘      要: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区、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乐山高新区管委会、峨眉山-乐山大佛景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为提升全市抗御火灾的能力和水平,切实推进“十二五期间全市消防工作延续性发展,为我市经济建设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2〕27号)精神和《乐山市“十二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构建新形势下消防工作格局 (一)强化消防工作领导责任。各级政府要按照川府发〔2012〕27号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各项责任制度,将消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内容,纳入政府绩效管理、目标考核。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城市火灾风险评估和消防安全评价。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机制,定期召开消防工作会议,专题研究当地消防安全形势,协调解决重大消防问题。认真落实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消防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防〔2011〕330号),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消防安全需求,加大消防装备建设经费投入。将各级财政对消防装备建设经费投入纳入财政监管体系,强化督促检查,确保落到实处。各县(市、区)政府和乐山高新区管委会、峨眉山-乐山大佛景区管委会每年要将本地本单位消防工作情况向市政府作专题报告。 (二)依法履行部门单位监管职责。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消防工作,制定本行业、本系统消防管理的具体办法和措施。住建、商务、文化、教育、卫生、民政、文物等部门要加强建设工程、公众聚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文物保护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严格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安监、工商、质监、交通、公安等部门要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压力容器的安全监管,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运输、经营、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建立健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依法予以查处或者移送、通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等部门进行处理;对检查发现的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和场所,相关部门要互通执法信息,形成督促整改隐患的合力。公安机关要建立常态化的“全警消防、多警联动执法机制,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要加大执法力度,及时依法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公安派出所和社区(农村)警务室要加强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三)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依法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保障必要的消防投入,切实加强“四个能力建设,确保2012年全部达标。要建立消防安全自我评估机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季度、其他单位每半年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对本单位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评估,严格落实“三项申报制度。每年至少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建筑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二、实施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全力改善城乡消防安全环境 (一)着力加强城乡消防规划管理。2012年底前,各县(市、区)政府应结合本地实际开展消防规划编制工作,并对所辖镇进行消防规划的编制,对所辖乡和村庄的消防安全布局、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提出规划指导意见。2013年底前,所有乡和村庄应完成消防规划编制或者在总体规划中明确消防规划内容。城乡的建设和发展,应当优先安排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挤占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用地,不得违反消防规划进行工程建设。各级政府应当进一步明确住建、水务、通信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公共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职责,切实加强公共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保证其能够正常使用。 (二)加强消防安全源头管控。各级行政审批部门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要严格依法审批,凡不符合法定审批条件的,住建部门不得核发建设工程相关许可证照,安监部门不得核发相关安全生产许可证照,教育、民政、人社、卫生、文物、人防等部门不得批准开办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社会福利机构、人力资源市场、医院、博物馆和公共娱乐场所等。住建、公安部门要推动建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和消防审核验收终身负责制,实行建设、设计、施工、图纸审查、监理等单位重大消防安全违法行为“黑名单制度,全面落实建设工程消防质量主体责任。严格建筑材料消防安全管理,加大建筑材料防火性能见证取样检验力度,新(改、扩)建工程的外保温材料一律不得使用易燃材料,严格限制使用可燃材料,大力推广自保温体系;建筑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消防安全要求。加强消防产品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消防产品监督管理机制,严格消防产品市场准入,强化生产、销售和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监督管理。 (三)有效开展消防安全分类管理。市中区、五通桥区、沙湾区、峨眉山市、夹江县和乐山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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