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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街235号 邮编: 010021
发文文号:京科发2号
颁布部门: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北京市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00202
实施日期:20200202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摘 要: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等印发《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科技攻关促进医药健康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京科发〔2020〕2号) 各相关单位: 为了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疫情,保障市民健康,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会同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关村科技园管理委员会制定了《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科技攻关促进医药健康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我我我什么都没做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中关村科技园管理委员会 2020年2月2日 《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科技攻关促进医药健康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的重要指示精神,落细落实《“健康中国规划纲要》和《北京市加快医药健康协同创新行动计划(2018-2020年)》,秉承注重原始创新、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协同转化与促进高端发展的原则,充分发挥首都科技和人才优势,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保障市民健康,提升医药健康创新发展水平,打造全球影响力的医学创新中心和产业高地,更好服务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和首都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措施。 第一条 建立应对新发突发传染病的科技快速反应体系。建立长期持续投入机制,针对威胁首都城市公共安全稳定的新发突发传染病,在病原检测、疾病流行监测与预警、快速筛查、临床诊疗、便捷消杀、新药(疫苗)研发与快速制备、传统中医药应用、个体防护标准制定和防护产品开发,应急健康科普与心理干预,大数据与公共卫生决策支撑等方面,推动本市医疗卫生机构、高校院所、创新企业建立无缝衔接、协同创新的快速反应体系。在生物样本资源使用、病原学分析、医药健康创新产品应急审批等方面,建立市相关部门联动机制和争取国家事权申报绿色通道,支持有关临床诊疗防疫方案制定,快速诊断试剂、消杀产品与防护装备、疫苗及新药等的开发。(责任单位:市科委、市卫生健康委、市药品监管局) 第二条 大力提升技术平台的应急响应和服务支撑能力。有效整合各领域创新和产业化资源,支持建设一批公共卫生与人群健康领域重点实验室等平台,支持北京全球健康中心、全球健康药物研发中心等创新平台发挥创新品种的研发支撑能力,借力国际顶尖资源,加速创新研发;推动第三方生产服务平台建设,并支持其优先承接新发突发传染病防治等相关创新品种的生产转化;健全第三方技术服务产业链,加快建设防控新发突发传染病的诊断试剂、疫苗、新药、防护产品等急需技术服务平台,大力培育医药健康成果转化中介服务机构,提升成果转化的专业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科委、市卫生健康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第三条 强化临床资源对创新品种研发的支撑。针对创新药、高端医疗器械及医药健康与人工智能融合等领域,支持具有领域内优势资源的医疗卫生机构联合,与医药企业共同开展创新品种临床研究,提高临床研究效率。支持医疗卫生机构优先承接重点领域创新品种研发,特别是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预防、诊断与治疗的创新品种临床研究。支持防控新发突发传染病效果明显的优质医疗机构院内制剂在医联体内依法调剂使用;鼓励医疗机构与药品生产企业合作,依法推动多家医疗机构院内制剂集中委托优势企业生产,支持由企业投入完成药品研发上市相关流程。(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科委、市药品监管局) 第四条 推动创新医疗器械临床应用与推广。支持在京医疗机构积极采购请你喝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