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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街235号 邮编: 010021
发文文号:襄阳政办发116号
颁布部门:襄阳市人民政府(原襄樊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20831
实施日期:20120831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摘 要: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阳市旅游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襄阳政办发〔2012〕1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襄阳市旅游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 二〇一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襄阳市旅游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湖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设立襄阳市旅游局的批复》(鄂编办文〔2012〕80号)精神,设立襄阳市旅游局,加挂“襄阳市民用航空管理办公室牌子,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一、职责调整 (一)将原市文化旅游和新闻出版局承担的旅游行业管理、旅游执法职责划入市旅游局。 (二)将原市民用航空管理办公室的职责划入市旅游局。 (三)增加利用民航线路开展旅游品牌策划、推广和营销职责。 (四)加强组织指导旅游产业发展与改革职责。 (五)加强开发文化旅游精品线路和文化旅游产品职责。 (六)加强旅游综合协调、应急救援和区域旅游合作职责。 (七)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国家、省、市有关旅游业、民用航空业发展的政策法规,拟订有关旅游业、民用航空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市旅游、民用航空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市旅游产业发展战略,推动全市旅游产业发展,组织实施优秀旅游城市、旅游强县、旅游名镇、旅游名村创建工作,推进旅游目的地体系建设。 (三)拟订与旅游产业发展和旅游工作相适应的体制机制改革措施,加快旅游产业转型发展。 (四)制定本市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品牌培育;组织开展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市场营销。 (五)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负责对全市范围内经营旅游业务的企事业单位进行行业管理,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牵头组织全市旅游市场整治,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组织、协调旅游应急救援工作,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指导旅游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 (六)负责全市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有关保护工作;负责旅游开发建设项目的综合管理;指导全市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引导休闲度假;监测全市旅游经济运行,负责旅游统计信息发布及行业信息化建设,协调、指导全市假日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 (七)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旅游人才规划;指导实施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指导服务县(市)区旅游部门工作。 (八)负责对机场实施行业监督管理,完成市政府下达的航线航班工作任务。 (九)组织实施航空旅游宣传营销工作。 (十)拟订襄阳民用航空净空保护管理办法,对民用航空、通用航空、净空空域等范围内危及航空安全的行为实施监督管理,配合所在地县级以上政府采取措施消除对飞行安全的影响。 (十一)制定并组织实施《襄阳民用航空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承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落实应急物资储备,组织预案演练和民用航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 (十二)负责对襄阳民用航空企业进行安全检查,依法督促机场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参与飞行事故调查处理。 (十三)负责研究襄阳低空管理政策,拟订低空发展规划,促进通用航空产业发展。 (十四)负责旅游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五)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