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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工作的通知

厦门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厦卫科教中医362号

颁布部门:厦门市卫生局

发布日期:20100824

实施日期:20100824

时 效 性:已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及文件

关 键 词:

主 题 词:病原微生物实验室 

摘      要:各区卫生局、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福建省卫生厅关于在全省开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管理备案工作的通知》(闽卫科教函〔2009〕1230号)的有关要求,我局已多次发出通知,要求辖区内现有的及拟建的BSL-1,BSL-2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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