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考察公务员人格特征与考核绩效及主观幸福感之间的关系。被试:本次调查研究的对象主要为两组公务员,其中一组为上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公务员共计48人 (男36,女12,平均年龄39.26),第二组为考核优秀的公务员共计46人(男36,女10,平均年龄39.80),总计94人(男72,女22),两组被试在年龄上没有显著的差异,最后得到的有效被试也为94个。研究工具:(1)C型行为量表(张瑶等),(2)自我接纳问卷(The Sell-Acceptance Questionnaire,SAQ)(丛中,高文凤,1998),(3)纽芬兰纪念大学幸福度量表(Memorial University of Newfoudland Scale of Happiness)(Kozma&Stones)。结果:(1)对公务员的绩效考核中,不合格的公务员在个性上表现出较多的焦虑,抑郁。以及较多的悲观。(2)考核不合格组比考核优秀组表现出的是对自我的评价比较低,同时在自我接纳上也比较低,即对实际上的自我的悦纳程度要明显低于考核优秀组。(3)从对公务员的个体幸福度的调查结果发现,在正性情感、负性情感、负性体验和总的幸福度上两者之间有非常显著的差别,考核合格组明显好于不合格组。(4)在公务员自我认识方面,考核不合格的组表现出较低的自我评价。(5)考核不合格组公务员有较少的正性情感,较多的负性情感和较多的负性体验;此外,主观幸福度与自我评价(r=0.510 P=0.000)、自我接纳(r=0.607 P=0.000)、自我接纳和自我评价总分(r=0.651 p=0.000)有明显相关。(6)对人格特点和个人的幸福感之间存在一定的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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