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户在消费上受制於经济资源的匮乏,导致其消费上与非贫家户有所差异;政策制定上常忽视此差异,若假设贫穷及非贫家户消费没有差异而制定经济或福利相关政策,政策对贫穷及非贫家户的影响不见得相同,可能造成政策成效不彰(Shamima and Ahmad,2007)。基於此目的,本研究以官方贫穷、绝对贫穷及相对贫穷设定贫穷门槛,分别区分出双重贫穷、仅消费低及仅所得低三种经济弱势家户;并以主计处12年(2009-2020)之家庭收支调查,方法上使用阶层线性模型(hierarchical linear modeling, HLM)进行分析,从而避免由资料巢状的结构进而导致系数偏误的情况,以此探讨贫穷家户在主食、副食、蛋乳制品、水果、糖类、饮料、菸酒及外食消费比例上与非贫家户之间的差异。据HLM结果显示,不同贫穷类型家户在饮食总消费支出或饮食品项消费比例上与非贫家户相较皆存有显着差异,且相同类型家户的消费亦存在时间及地域差异;四类家户的消费变动在时间趋势上相同,但非贫家户的消费变动则相较贫穷家户小;无论以何种贫穷测量方法,三类贫户的主食、副食、水果等支出弹性皆高於非贫家户;而根据不同贫穷测量及均等比之结果,皆显示贫穷家户在菸酒消费比例上相较非贫家户高。基於本实证结果,本研究建议在对饮食或扶贫相关福利政策制定上需考量贫穷与非贫家户消费上的不同,及不同地域间各类型家户消费的差异,以避免相关政策成效不彰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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