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对全球价值链(Global Value Chain,简称GVC)主导全球生产、投资与贸易的模式与发展的研究不断深入,以商品总值为统计口径的传统贸易统计已无法客观反映国际贸易的真实情况,贸易增加值的统计核算方法已经成为重新认识全球贸易失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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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对全球价值链(Global Value Chain,简称GVC)主导全球生产、投资与贸易的模式与发展的研究不断深入,以商品总值为统计口径的传统贸易统计已无法客观反映国际贸易的真实情况,贸易增加值的统计核算方法已经成为重新认识全球贸易失衡,理解产业或企业竞争力、制定“下一代”贸易政策的重要研究手段,以增加值为核心的GVC贸易利益观逐步形成。另一方面,关于气候变化的首个全球性协定《巴黎协定》艰难达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新一轮全球碳减排的日程表和路线图开始启动。区别于京都议定谈判,尽管“自下而上”的“自主贡献”减排承诺模式更容易达成统一协议,但一定程度也模糊了碳减排责任的认识。某种意义上争论并不会消失,而会伴随各国经济增长等约束不断重提,特别是在后经济危机的背景下,各国经贸政策与气候政策的互动关系显得尤为复杂。如同隐含在产品中的增加值经由全球生产和贸易网络形成了全球价值链,碳排放也类似地形成全球碳链(Global Carbon Chain,简称GCC)。可以肯定的是,无论碳减排的生产者责任还是消费者责任均不可能脱离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语境,一国经贸政策或气候政策不仅影响本国经济增长和碳排放,还会影响到其他国家。因此,从“气候政策与国际经济、贸易政策”的协调原则出发,借鉴GVC核算的最新成果,从多维度视角理清和分解贸易利益和碳排放的内在联系,以及量化政策变动对GVC和GCC的影响,对于开放经济下减排政策与贸易政策的协调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首先对全球气候治理机制的发展现状进行了梳理,在新的利益观下分析了全球气候治理和贸易政策的现实与理论冲突,并对政策变动影响全球价值链和碳链的机理进行了分析。其后,借鉴GVC核算的最新成果,从供需视角和前后向出口视角构建了碳排放、增加值和碳强度的指标,多个维度捕捉全球和国家以及国家部门层面的全球价值链和碳链的动态演化特征。再次,提出了满足倒数贡献一致等检验的强度贡献率分解新方法,依次对供给/需求、前向/后向、国家/部门维度的碳强度进行分解分析。最后,提出了政策冲击下分析GVC和GCC变动的一般均衡模型,沿着“政策变量—中介变量—目标变量”的思路,利用两阶段CES函数的需求方程以及全球价值链总需求的核算分解框架,界定了GVC和GCC的贸易效应以及相应的评估模型,并以中美贸易摩擦和美对华征收碳关税为代表性政策,系统评估其对传统贸易效应、GVC贸易效应和GCC贸易效应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1)不同类型国家在参与GVC和GCC的分工特征显著不同。例如中国、印度和俄罗斯等发展中经济体是碳排放的主要流出国,其生产者碳排放大于消费者碳排放,美国、欧盟和中国是经济利益流出国,其生产者增加值大于消费者增加值。初始碳强度高的国家如中国和俄罗斯的生产者和消费者碳强度下降显著,且生产者碳强度大于消费者碳强度,两者的差距在扩大。(2)从碳排放强度的分解结果来看,中国在加入WTO后对全球碳强度下降表现出明显的负贡献,其中对需求视角碳排放强度的负贡献要小于供给视角;相较而言,美国和欧盟显著促进了全球碳强度下降,但对需求视角全球碳排放强度的贡献并不显著。欧盟、中国和美国是全球其他非金属矿部门前向联系出口碳强度下降的主要贡献国;美国、欧盟和日本对全球电子光学设备制造业后向联系出口碳强度下降作出了显著的正向贡献,而中国和印度的贡献率显著为负。(3)中美两国之间的碳关税或贸易摩擦均会带来GVC和GCC的贸易限制和贸易转移效应。中美大规模贸易摩擦导致两国的贸易下降,贸易顺差有所缩减,从GVC和GCC贸易效应来看,两国特别是美国的贸易增加值(碳排放)和增加值(碳排放)下降幅度不如贸易额下降显著,但是更多的贸易利益被其他国家攫取。碳关税政策引起中国对美国的出口、出口增加值(碳排放)和增加值(碳排放)出口下降,同时美国内需增多,也带动其碳排放有所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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