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经济转型时期,创业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微观主体,是推动地区经济发展和促进创新的重要力量,在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与缓和就业矛盾等社会问题上也起着积极作用。创业企业由于新生性带来的成长弱势,缺失市场记录而带来信息不对称性等问题,往往面临更高的失败风险。许多学者认为,合理利用创业企业的社会关系网络是提高其生存率的有效途径。现有的一些事实表明:创业企业的社会关系网络为其弥补其先天弱势,提供了必要的互补性资源。尽管,国内外学者已开始探讨创业企业社会关系特征为创业企业带来的竞争优势,但创业企业社会关系网络对其组织绩效作用的“黑箱”仍有待于进一步的揭示,在企业社会关系特征对组织绩效的作用机理研究方面,现有学者们主要以产品创新和技术创新等变量作为传导机制。本世纪以来,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催生了许多凭借独特的商业模式获取成功的电子商务企业。商业模式作为最有潜力的商业活动系统,成为了众多学者研究的热点。已有学者认为,与比技术创新相比,以价值创造为目标的商业模式设计更能提升组织绩效。本研究从商业模式设计的视角出发,试图揭示商业模式设计在创业企业社会关系与组织绩效中间的作用机制,构建了“社会关系网络特征——商业模式设计——组织绩效”的作用模型。基于社会网络理论,市场导向理论和商业模式设计理论的研究成果,本研究将探讨两个研究子问题,(1)在权变的视角下(不同所在地等级位置),探讨创业企业社会关系特征对商业模式设计有何影响?(2)探讨了在不同的技术创新战略和组织冗余度下,两种商业模式设计对组织绩效的差异化影响?本研究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基于社会网络理论和社会资本理论等相关领域的文献梳理,用关系深度、关系广度和关系高度来刻画创业企业的社会关系特征,并指出创业企业的外部利益相关者组成的这个关系集合中蕴含的知识和技能等资源,为创业企业进行商业模式设计提供了条件。其次,基于市场导向理论和商业模式设计理论的相关研究,梳理出了与本研究框架相关的理论脉络,将商业模式设计分为:驱动市场型与市场驱动型两种商业模式设计。这既是对商业模式设计理论的有力补充和拓展,也对创业企业合理利用社会资源,选择商业模式设计路径具有现实性的指导和借鉴意义。第三,对本研究提出的理论假设逐一进行实证检验。具体而言,本文以国内一线和二、三线代表城市中的202家高新技术行业的创业企业为样本,通过因子分析和变量间相关系数对所收数据进行信度和效度检验,利用多元层次回归对模型中的假设进行了检验,实证结果支持大部分假设。研究发现,创业企业关系深度和关系广度均能积极影响驱动市场型和市场驱动型两种商业模式设计;创业企业关系高度积极影响市场驱动型商业模式设计;企业所在地等级位置能正向调节关系深度与市场驱动型商业模式设计间的关系,以及关系广度与驱动市场型商业模式设计间关系;负向调节关系广度与市场驱动型商业模式设计间的关系;市场驱动型商业模式设计能积极影响创业企业的组织绩效;利用式技术创新战略负向调节驱动市场型商业模式设计与创业企业组织绩效的关系;探索式技术创新战略正向调节驱动市场型商业模式设计与创业企业组织绩效的关系;未吸收组织冗余正向调节市场驱动型商业模式设计与创业企业组织绩效间关系,已吸收组织冗余在市场驱动型商业模式设计与创业企业组织绩效间关系发挥正向调节作用,在驱动市场型商业模式设计与创业企业组织绩效间关系发挥负向调节作用。与现有的相关研究成果相比,本研究的创新和贡献主要体现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本研究丰富了创业企业社会关系网络理论的研究。基于文献梳理和调查研究,本研究结合中国创业企业的特殊情景,从创业企业网络成员的视角出发,用“关系高度”对创业企业的关系特征进行刻画和描述,形成了“关系深度、关系广度和关系高度”三个维度的创业企业网络特征架构,是对现有“关系-结构”两维度网络特征分类的有力补充(Granovetter,1992)。本研究对大样本的创业企业进行实证分析,在导入所在地等级位置的情景变量下,剖析创业企业关系网络特征对商业模式设计的差异影响,丰富了现有创业企业关系网络研究。第二,丰富商业模式设计的研究。本研究基于市场导向理论,将商业模式设计分为驱动市场型商业模式设计与市场驱动型商业模式设计。这种分类既遵循Zott and Amit(2007)对商业模式设计的界定,又能有效地区分商业模式设计与技术创新。同时,在文献回顾和实地调研的基础上,笔者了解到驱动市场型商业模式设计和市场驱动型商业模式设计是创业企业识别商业机会、实现顾客价值的两种途径和手段,能够充分地反应创业企业商业活动的运营方式。因此,本研究认为,驱动市场型商业模式设计与市场驱动型商业模式设计分类是对商业模式现有研究的有力补充。第三,打开了创业企业社会关系网络对组织绩效作用的“黑箱”。企业社会关系网
在过去的十几年里,开放式创新(open innovation)这一新兴的创新方式引起了学术界和企业界的高度关注,并逐渐成为创新管理领域的热门话题。开放式创新起源于业界的实际需求。由于快消品行业对新产品的巨大需求,作为行业的龙头企业,宝洁公司建立了强大坚实的研发团队(research and development,R&D)。在90年代末,就拥有超过6500名科学研究人员、29000项专利,并以平均每天8项注册专利的速度持续增加,平均每年有5百万美元的研发预算。然而,其技术成果只有不到10%被用在新产品上,并且新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消费者满意度急剧下降。在2000年,CEO Lafley将传统的"R&D"改组为"Connect and Development",旨在用更有效率的方式连接外部的人和技术。于此同时,宝洁公司还成立了技术交易部门,用以将企业存留的暂未使用的专利技术通过授权、转让、租赁等方式,实现外部商业化。仅仅2年的时间,这种新兴的创新方式取得了巨大的成功,给宝洁公司带来了 10倍的投资回报率。甚至,转变了宝洁公司的企业文化,从原先的集中控制式逐步变为全球化的网络视角,以开放的态度面对所有的可能性。针对这一新兴的创新现象,HerryChesbrough于2003年首次提出了 "开放式创新"这一概念,随后引发了学术界的高度关注。简单来说,不同于传统的企业内部创新,开放式创新重在打破企业边界、开放创新过程。开放式创新通常有两种类型:(1)内向型(inbound),企业通过外部主体,如供应商、消费者、投资机构、研究机构等,吸收知识信息,积累丰富的创新知识,从而提高创新能力,加快创新进程;(2)外向型(outbound),企业通过如转让专利、出售二次开发权等方式,将其未使用的创新成果在不同市场进行商业化,提高创新的获利机会。基于创新价值的创造主体并不一定等同于价值实现主体这一基本思想,企业开始走向开放创新的过程,采取内向型、外向型、或者二者兼有的开放策略。不同于传统的封闭式创新,开放式创新有以下三个特点。首先,创新所必需的知识信息可以来源于不同的外界主体,而且这些知识信息在企业的创新过程中是不可替代的。企业的创新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如互联网的普及使得人们可以实现跨时间、跨地点的合作,全球化背景下的分工细化,市场上日益活跃的专业服务机构如投资公司、咨询公司,以及科学技术的迅速更替发展,种种改变使得有用的知识信息分散在外界,而外包、众筹、跨界合作等开放式创新成了趋势。其次,在开放式创新过程中,企业与外界主体的交互是非常灵活的。通过打破企业边界约束,开放式创新使得有用的知识信息可以自由地在企业内外流动,企业得以最大化地利用内外部资源,从而实现创新价值。开放式创新以价值实现为导向,使得企业在一定程度上不再拘泥于价值创造的细节,从而重新设计规划创新活动,以多样化的形式参与到开放过程中,如内向型、外向型、或是两者兼有的混合型。最后,由于开放过程中不确定的形式以及多样化的主体,企业缺乏一个严格的规范或者法律性的合同去统一地处理与外界的关系。为了突出开放式创新的研究必要性,现有研究大多集中于开放式创新对企业创新绩效的影响,尤其是对新产品开发的结果影响。比如内向型创新可以促进新产品的研发(Cruz-Gonzalez et al.,2015)、加强项目的新颖性(Hsieh and Tidd,2012)、提高企业创新的成功率(LeiponenandHelfat,2010);外向型创新可以通过技术转让、专利授权的方式给企业带来收益以及重要的战略资源(Lichtenthaler,2010),从而提高企业新产品绩效(Lichtenthaler,2015)。然而,不少近期的研究表明,开放式创新的创新绩效表现存在很大的差异,不同企业在开放过程中获利程度大大不同。例如,内向型开放式创新两种策略(深入型和广泛型)带来的创新绩效不仅是不同的,有些结果甚至是矛盾的。此外,除了应该了解采用开放式创新的内在动机,企业更应该清楚地知道如何去实施开放式创新,但现有研究却较少地关注这一部分。从资源角度出发,企业实施开放式创新受制于外部资源的丰富性和可利用性(Garriga et al.,2013),同时也受制于内部组织的对外部资源的吸收和转化能力(Ferreras-Mendez et al.,2015;Tzokas et al.,2015)。从网络角度出发,为了实施开放式创新,企业需要采取一定的方式,去维护与外界主体的多样化关系,如正式的合同关系(Chesbrough et al.,2014;Laursen and Salter,2014)。然而,考虑到开放式创新灵活性以及非合同性的特点,企业与外界主体的非正式关系,作为促进创新的重要因素,却极少被现有关注到。为弥补以上提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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