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分析托珠单抗致不良反应(adverse drug reactions,ADRs)发生情况及临床特点,为临床安全用药提供参考。方法:检索Web of Science、PubMed、维普数据库、中国知网数据库和万方数据库关于托珠单抗不良反应的文献并进行分析。结果: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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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分析托珠单抗致不良反应(adverse drug reactions,ADRs)发生情况及临床特点,为临床安全用药提供参考。方法:检索Web of Science、PubMed、维普数据库、中国知网数据库和万方数据库关于托珠单抗不良反应的文献并进行分析。结果:托珠单抗致ADRs的个案报道共51例,患者年龄分布以51~80岁年龄段较多(36例,70.6%);多发生在用药后的12个月内(41例,80.4%);托珠单抗致ADR主要以皮肤及其附件损害(11例,21.6%)和胃肠道损害(11例,21.6%)较多; 49例经停药和(或)对症支持治疗后症状治愈或好转。ADRs好转后9例(17.7%)再次给予托珠单抗治疗,出现与之前相同的ADR。10例(19.6%)在ADRs好转或痊愈后重新恢复托珠单抗治疗未出现ADR。用药后重点监测时间段为3个月。结论:临床使用托珠单抗时应慎重评估患者相关的利益风险,综合考虑患者的各项实际情况,以防不良反应导致的严重损伤。对发生的不良反应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治疗。还需要开展药物警戒调查阐明托珠单抗的长期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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