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政策的制定及推行过程中蕴含着大量的心理问题。其中可接受性(Acceptability)因为实际反映了代表不同利益的社会群体对公共政策持肯定态度的一致程度,成为公共政策制定者不可忽视的心理因素。然而目前在公共政策领域的心理学研究积累并不多,已有的研究也没有注意到政策制定程序与政策的可接受性或公众的满意感的关系。本研究根据程序公正理论(Theory of Procedural Justice)提出公共政策制定程序与政策的可接受性的关系问题,并通过三个子研究论证公共政策制定程序对政策可接受性的影响。\n 研究一应用半结构化访谈的方法,通过访谈分别来自于高等院校、学术团体和行政部门政策研究机构的学者,并将访谈录音转换为文字记录,进行编码分析,初步揭示了我国公共政策存在的问题——对公共问题不敏感、解决问题的措施成效差、可接受性低。这些问题主要是公共政策制定程序的缺陷所致。\n研究二应用问卷调查的方法,追踪一个公共政策的制定程序及成效。为应对燃油价格持续上涨和解决出租汽车行业经营困难,北京市政府决定提高出租汽车运营价格。听证会上也以16人赞成,9人反对的结果通过了涨价方案。然而,在涨价政策实施前一个月内调查乘车人和出租汽车司机的态度发现,绝大多数乘车人和出租汽车司机都反对提价,认为提价无法根本解决出租汽车行业经营的困难,而控制出租汽车保有量和打击非法运营车辆是解决问题的有效措施,恰与政策制定者的愿望及听证会的结果相反。该结果进一步证明了我国公共政策存在的缺陷——不能准确地找到问题的症结,出台的解决措施成效差、可接受性低。同时,该结果也证明了听证会不能广泛反映待解决的公共问题涉及的各社会群体的意见,因而不是政策制定程序的有效措施。我国目前的公共政策制定程序中尚缺少一个系统了解公众态度的环节,这是政策制定者对公共问题不敏感、政策措施缺乏有效性和可接受性低的重要原因。\n研究三设计了一个非等组前后测准实验,比较不同的政策制定程序对政策可接受性的影响。在互联网两个同类电子公告板上举办主题相似的原创摄影作品展赛,以展赛规则及其制定程序模拟公共政策及其制定程序,以两组被试的发帖数作为可接受性的操作指标,分别比较不同的制定程序对政策可接受性的影响。控制组以传统的政策制定程序宣布展赛规则和投稿要求;实验组则用一周时间征求网友对展赛规则及投稿要求的建议,并于一周后公布吸收网友意见以后制定的展赛规则和投稿要求。分别比较两组被试在展赛前23天和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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