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年代以来,徐州市林业生产已由单一的生产型逐步转入生产经营型,林农生产的木材已自给有余,进入流通领域的地产木材量逐年增多。怎样使这些木材尽快,合理的流通?如何保障林业再生产?针对这两个问题,笔者对徐州市的睢宁、邳县、新沂等县(市)作了专门调查。本文通过对徐州市近年来木材流通情况分析,就有关问题作一些探讨。 1 木材流通的总构思 木材既是重要的生产资料,也是主要的林产品,其流通又是林业生产过程中一个重要环节,从这一角度看,徐州市木材流通必须满足以下3个条件: a 木材流通时间要短 据第2次林业资源调查资料,1986年,徐州市林木蓄积量652.9万m~3,其中四旁蓄积454.1万m~3,占69.6%,由于林木蓄积以四旁为主,生长速度快(据测算,到2000年,林木蓄积将达到1476万m~8),按现有采伐量和流通量预测,2000年木材流通量(地产材)将比现在增加5万m~3左右。林业生产也是商品生产,按商品经济的要求,就必须加快木材流通。 b 流通中木材收入分配要合理——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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