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鱼礁的设置有助於渔业资源的增加,并提高渔民生产收益。透过政府的投入,强化海洋休闲游憩的发展,进一步提昇了鱼礁休闲游憩活动之附加价值。本研究以探讨不同基本属性之游客,对於人工鱼礁区潜水游憩活动在交通便捷、观赏体验、活动安全、生态保育及其他如法令规范等五个构面的行前重视度与事後之满意度之间是否存在着显着性的差异做一检视。并进一步利用重要与表现程度分析法(Importance and Performance analysis,IPA)来讨论游客对於人工鱼礁区潜水游憩活动之表现程度进行评估,以作为後续政府投放渔礁之施政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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