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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题名(书名、题名),A=作者(责任者),K=主题词,P=出版物名称,PU=出版社名称,O=机构(作者单位、学位授予单位、专利申请人),L=中图分类号,C=学科分类号,U=全部字段,Y=年(出版发行年、学位年度、标准发布年)
AND代表“并且”;OR代表“或者”;NOT代表“不包含”;(注意必须大写,运算符两边需空一格)
范例一:(K=图书馆学 OR K=情报学) AND A=范并思 AND Y=1982-2016 范例二:P=计算机应用与软件 AND (U=C++ OR U=Basic) NOT K=Visual AND Y=2011-2016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的实施意见
陕政发〔2017〕45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7〕5号)精神,进一步扩大我省利用外资规模,营造优良营商环境,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全省利用外资目标
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全省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不断提高利用外资的规模、质量和水平。“十三五”期间,全省累计利用外资超过300亿美元,年均增长10%左右,外商投资成为我省开放型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打造利用外资重要载体
1.建设高水平自由贸易试验区。推动“一带一路”建设和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深入实施,在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范围内,依据《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进一步减少或取消外商投资准入限制,提高开放度和透明度,加快政府管理改革创新,形成与国际投资贸易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制度体系,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和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努力建成投资贸易便利、高端产业聚集、金融服务完善、人文交流深入、监管高效便捷、法治环境规范的高水平自贸试验区,将自贸试验区建设成为我省利用外资的重要载体。(省自贸办、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西安市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西咸新区管委会负责)
2.推动国际合作园区建设。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高新技术、战略性新兴产业、金融、物流、教育、文化、科研、培训、农业等领域的合作。鼓励省级以上开发区创建国际产业合作园区,围绕特色产业形成外资项目聚集效应。对吸引外资居全省前列的园区,优先推荐升级。经过3-5年的培育,打造一批开放程度高、产业结构优、创新能力强,在国内外有一定知名度和较强竞争力的国际产业合作园。(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科技厅负责)
3.加快境内外利用外资平台建设。用好丝博会暨西洽会、农高会、欧亚经济论坛等国际经贸合作平台,促进更大范围、更高质量的贸易投资合作。加强与我省友城的经贸合作,加快我省海外商务代表处建设,进一步拓宽国际交流合作渠道。(省商务厅、省级相关部门、各设区市政府负责)
三、进一步放宽外资准入门槛
4.深化外商投资体制改革。对外商投资全面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简化外商投资项目、企业设立及变更管理程序。深化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制度改革,落实统一的内外资企业注册资本制度,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取消外商投资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要求。(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工商局、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各设区市政府负责)
5.放宽外资准入领域。凡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未明令禁入的领域,全部向外资、社会资本开放,并实行内外资、内外地企业同等待遇,同等适用“中国制造2025”战略和“中国制造2025陕西行动计划”相关政策措施。(省级相关部门、各设区市政府负责)
6.引导外资投向重点产业领域。各市(区)及省级以上开发区要按照差异化、特色化思路,聚焦本地1-2个特色优势产业,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富有竞争力的陕西特色现代产业体系。制造业领域重点鼓励发展高端能源化工、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高档数控机床与工业机器人、轨道交通装备、现代农业机械、生物技术及新医药等产业;服务业领域重点鼓励发展现代金融、电子商务、现代物流、文化旅游、健康养老等产业;农业领域重点鼓励发展绿色农业、智慧农业等。(省发展改革委、省级相关部门、各设区市政府负责)
7.鼓励外商多方式来陕投资。鼓励外资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通过合资、参股、
山东省文化厅关于推荐山东省文化艺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选的通知
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物局,省直各相关部门(单位)、相关高等院校:
为进一步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提高文化艺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质量,确保科学性、权威性、严肃性,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拟对全省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美术、文物博物五个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信息库进行调整补充,并建立动态管理机制。现将本年度专家库信息库人选推荐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选的标准条件
根据《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组织办法(试行)》(鲁人发〔2002〕2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全省文化艺术工作实际需要,推荐的专家信息库人选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和专业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好,职业道德高尚;
2.专业技术水平高,业务工作能力较强,为本单位或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的专业技术骨干;
3.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坚持原则,不徇私情;
4.组织纪律性强;
5.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二)专业资格条件
1.具有本系列、专业(或相近系列、专业,下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正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委会执行委员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能够正确掌握和认真执行国家及我省有关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政策;
2.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聘任在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在三年以上;具有较深的学术造诣或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熟悉掌握本专业国内外最新业务技能、发展趋势和理论研究动态,在本专业同行专家中有较高知名度和认可度。
二、推荐人选的数量和结构要求
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物局,省直各相关部门(单位)、相关高等院校,可根据本市、本单位、本校的实际进行推荐。既可就单独一个系列的专家进行推荐,也可推荐多个系列的专家,但每个系列最多不超过8人;欢迎省内综合性大学根据本校学科设置和人才资源情况,对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美术、文物博物五个系列进行分类推荐,人选数量最多不超过25人。
推荐的人选中,50岁以下优秀中青年专家应占较大比例,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选不得超过推荐人选总数的四分之一;优先推荐工作在艺术表演、公共文化服务、文化科研一线,做出突出贡献、取得优异成绩的专家;对于相关专业领域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百千万工程国家级人选、文化部优秀专家、齐鲁文化名家、齐鲁文化英才等以及《关于对全国、国际文艺比赛获奖集体和个人进行奖励的办法》(鲁文〔2014〕27号)规定奖项的具有高级职称的主要获奖人员,经本人同意,可以直接入选,不受名额限制。
三、推荐和遴选的程序要求
1.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物局,省直各相关部门(单位)、相关高等院校,根据人选的基本条件和专业资格条件,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和专家学术技能水平,提出推荐人选建议名单,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组织拟推荐人选填写《山东省文化艺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信息库人员登记表》(附件1),并对相关信息进行认真审核把关确认,经所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物局汇总后,连同《山东文化艺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信息库人员汇总表》(附件2)一起,报省文化厅人事处。省直各相关部门(单位)、相关高等院校可直接向省文化厅人事处报送人选材料(附件1、2)。以上材料应同时报送相应的电子材料。
2.省文化厅人事处作为文化艺术五个系列高级评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政协第十二届广东省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20200972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粤卫案函(2020)100号
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岑靖委员提出的关于公益养老机构优先安置退役军人的提案(第20200972号)收悉。经研究,我委会办意见如下:
我委一直大力推动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以满足全省老年人包括老年退役军人在内的医疗服务需求。
一、支持社区居家医养结合体系建设
一是配合推动老年医疗服务相关政策标准体系建设,在政策制订时统筹考虑老年病专科医院、护理院、老年病科、社区护理与康复、居家医疗服务等医疗行为的规范和标准,推进医疗服务向基层、居家延伸。二是不断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护理服务体系。通过试点先行,大力推动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安宁疗护一体化的健康和养老护理服务。三是继续加强全民健康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建设。推行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结合公共卫生服务的开展,充分利用区域健康信息平台,逐步实现对辖区内的老年人健康档案信息动态管理。四是为社区高龄、重病、失能或部分失能、失智老年人,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行动不便或确有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定期体检、慢病诊治、上门巡诊、家庭病床、社区护理、康复指导、健康管理等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五是积极推动“互联网+护理服务”工作的开展。我省是全国6个“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省之一,全省已有10个地级以上市141家机构开展试点。符合要求的医疗机构可派出在本机构注册(含多机构执业备案)的护士,依托互联网等信息技术,以“线上申请、线下服务”的模式,为社区居家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等特殊人群提供优质、便利的护理服务。
二、鼓励医疗机构参与养老服务
我委积极推动医疗机构参与养老服务,在养老机构中为老年人(包括老年退役军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一是鼓励医养签约。鼓励和支持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之间建立签约合作关系,这是目前比较普遍的模式。全省91.6%的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95.6%的医疗机构建立了为包括老年退役军人在内的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二是医疗机构设立养老机构或增设养老床位。鼓励有余力的、有床位空置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农村乡镇卫生院、企事业医疗机构利用现有闲置资源开展养老服务。三是支持医疗机构的医护人员到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广东省养老服务条例》第四十六条明确,支持符合条件的执业医师、注册护士到养老机构设立的医疗卫生机构多机构执业或者在养老机构内开办诊所、护理站。支持有相关专业特长的医师和其他专业人员在养老机构开展疾病预防、营养、中医调理养生等健康服务。更灵活地解决养老机构医疗护理资源不足的问题。
三、构建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
按照国家《关于进一步做好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有关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28号)要求,我委正在全省推行网格化布局建设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各地按照“规划发展、分区包段、防治结合、行业监管”的原则,以设区的地市和县域为单位,将服务区域按照医疗资源分布划分为若干个网格,每个网格由一个医疗集团或医共体负责,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和康复、护理等慢性病医疗机构纳入医疗集团或医共体中,为网格内居民提供疾病预防、诊断、治疗、康复、护理等一体化、连续性医疗服务。保障参与各类养老服务的老年人(包括老年退役军人),可根据健康状态,灵活的在城市医疗集团或医共体内,得到符合需求的医疗服务。
专此函达。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20年4月20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市属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中央、省驻滨各单位:
《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滨州市人民政府
二00六年十二月八日
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旅游局《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工作管理暂行办法》(旅管理发〔2000〕075号)精神,结合我市旅游业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深入开展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活动,进一步优化我市旅游业的发展环境,增加城市的现代旅游功能,完善基础配套设施,树立崭新的城市形象,改善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促进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设,推动城市建设向国际化、现代化目标发展,使旅游业尽快成为支柱产业,更好的带动经济、社会的健康、和谐、快速发展。
二、实施步骤
按照《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工作管理暂行办法》“自列入全国参创城市名录后,创建工作原则上不少于三年”的要求,根据我市实际,创建时间定为3年,总的要求是2006年宣传发动,2007年基本达标,2008年迎接验收。具体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落实责任。时间为2006年。市政府向省、国家旅游局提出申请,争取列入全国创优城市名录。召开全市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动员大会,成立创优活动领导小组和创优工作办公室,将《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检查标准》的内容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加大对创优活动的宣传发动,在全市掀起创优活动热潮。
第二阶段:深入创建,检查落实。时间为2007年。各责任单位对照各自任务,抓好落实。创优活动领导小组定期对各单位创优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领导小组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召开各种类型的现场会、协调会,对各责任单位进行检查和督促,确保创优活动的质量和进度。
第三阶段:加大力度,基本达标。时间为2008年上半年。根据目标责任,加大创建工作的检查落实力度。2008年6月,由创优活动领导小组对全市创建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自检自查和模拟验收,查漏补缺,总结经验,抓紧整改,力争基本达标。
第四阶段:巩固提高,迎接检查。时间为2008年下半年。提请省旅游局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进一步巩固提高,并上报国家旅游局,迎接国家旅游局对我市创建工作的最后检查验收。
三、工作重点及任务
根据点线面相结合、整体推进的原则,我市创优活动重点是增强城市旅游功能,提高综合接待能力和服务水平,扩大城市对外开放和提高其现代化、国际化程度,更好地发挥旅游业在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拉动作用。
具体任务和责任单位:
关于对《关于促进上海市药品零售行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药品流通领域“放管服”改革举措,进一步优化本市药品零售行业营商环境,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0〕43号)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1〕16号)有关部署要求,市药品监管局、市商务委会同市医疗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禁毒办、市大数据中心等部门,共同起草拟定了《关于促进上海市药品零售行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1年6月17日至7月17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ypaj@***(邮件名称请注明:《若干意见》反馈意见)
2.传真:021-63201189
3.登录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在“互动平台”版块下的“征求意见”专栏中提出意见。
附件:《关于促进上海市药品零售行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2021年6月17日
关于促进上海市药品零售行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优化本市药品零售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有效激发创新活力,保障市民用药安全、有效、可及,更好地服务健康上海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0〕4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1〕16号)等的要求,结合本市药品流通领域“放管服”改革,经市政府同意,现就促进上海市药品零售行业健康发展提出如下若干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汉中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13日
汉中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汉中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汉中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处级规格。
一、职能转变
(一)调整的职责
1. 将研究拟订全市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职责划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 将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划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二)取消、下放、承接的职责
按照市政府公布的取消、下放、承接的行政审批事项执行。
(三)强化的职责
1.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协调推进医疗、医保、医药、公共卫生和监管体制综合改革,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健康服务的医改目标。
2. 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落实生育政策,加强计划生育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加强对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和优生优育。
3.推进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加强卫生计生宣传教育,推动健康教育促进工作,建立大卫生格局。
4.全面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创新工作路径,实现城乡环境卫生绿色、协调持续改善。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起草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事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协调推进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
(二)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与干预,组织实施免疫规划工作;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的监督管理;监督检查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加强卫生计生执法,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预警工作,落实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任务。
(四)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措施,指导全市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监督全市计划生育药具发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
为充分发挥仲裁法律制度的独特优势,保障银行、保险等金融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金融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以下简称仲裁法)和国务院办公厅有关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依法做好金融领域民商事纠纷仲裁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关于在金融领域民商事纠纷中选择仲裁的意义
仲裁是国际通行的民商事纠纷解决方式,在处理金融领域的民商事纠纷中具有以下优势:一是公平公正。仲裁由当事人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仲裁解决纠纷、约定仲裁组成方式、选择自己信赖的仲裁员,从程序上确保了仲裁结果的公平公正;二是快捷高效。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程序灵活便捷,能够快速解决纠纷,实现权益的高效变现,减少了当事人在时间和精力上的消耗,使当事人能快速从纠纷中解脱出来,把精力投入到经营中去,符合市场运行的规则;三是裁决专业。金融领域的民商事纠纷常常涉及复杂的法律、金融和相关技术问题,专业性较强,从精通法律、法规、金融惯例、了解金融最新动向的专家、学者中挑选仲裁员,可以确保仲裁裁决的专业性和权威性;四是费用低廉。金融纠纷标的大,维权成本高。选择仲裁的费用远低于传统诉讼模式所支出的费用,加之仲裁特有的高效性,最终将大大降低当事人的维权成本;五是保密性强。金融纠纷多涉及商业秘密,商业秘密的泄漏会导致当事人利益的受损。仲裁为不公开审理,对立案、审理、结案过程实行保密,仲裁裁决亦可只说结果不叙原因,确保信息不泄漏、利益不受损。因此,在金融领域内选择仲裁方式解决民商事纠纷,对维护银行、保险公司及企业合法权益,减少不良贷款,促进金融市场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关于签订民商事合同时依法订立仲裁协议
根据仲裁法的规定,当事人选择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预先在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或者在纠纷发生前后以其他方式达成仲裁协议,合法有效的仲裁条款或协议必须选定具体负责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方式,深入宣传仲裁法,大力推行仲裁法律制度,提高仲裁意识,使仲裁成为解决金融领域民商事纠纷的重要方式。要积极引导金融机构、企业等主体制定符合法律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协议,支持和配合漯河仲裁委员会依法提供服务。金融机构、企业等主体要充分认识使用仲裁手段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作用,尽可能的选择仲裁方式解决纠纷。
三、关于依法选聘金融领域专业人士参加仲裁工作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支持漯河仲裁委员会,依法吸收金融领域的专业人士参加仲裁工作。金融领域的专业人士既包括金融机构的负责人、具有专业知识的专家,也包括品格高尚、信誉良好的企业家。其中,符合仲裁法规定标准和漯河仲裁委员会依法制订的具体条件的,可以聘任为仲裁员。其他专业人士可以受聘协助开展仲裁调解工作。漯河仲裁委员会要积极发挥咨询和协调作用,保障金融领域内民商事纠纷仲裁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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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现代物流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51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临桂新区、漓江风景名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中央、自治区驻桂林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桂林市现代物流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15日
桂林市现代物流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根据《全国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14—2020年)》(国发〔2014〕42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内贸流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4〕51号),以及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供销总社联合印发《商贸物流发展专项规划》(商商贸发〔2011〕67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通知》(桂政发〔2009〕8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促进现代物流业跨越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3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物流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91号)、《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发改社会〔2012〕3437号)、《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桂发〔2015〕4号)、《中共桂林市委员会 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市发〔2016〕9号)和《桂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年2月3日桂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批准)等精神,编制本规划,规划范围涵盖全市11县6城区,规划期为2016—2020年。
第一章 发展基础与环境第一节 发展基础
一、综合经济基础
“十二五”以来,我市经济总量稳步增长,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综合经济实力持续增强,为物流业发展提供了较好的条件。
(一)工业经济。桂林已经建成国家高新区和县域工业集中区等工业发展集聚区,形成了10多个门类的地方工业体系,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的新型工业加快发展,工业经济总量持续提升、结构不断优化。2015年,全市工业总产值2470亿元,其中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占2356亿元,比重为95.37%。全市产值突破100亿元的工业园区5个,其中产值超过700亿元、300亿元的园区各1个,培育发展产值超百亿元工业产业11个。全市规模工业企业达到625家,收入超亿元的企业452家、上市公司6家,工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超过46%。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广东省第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900号代表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粤卫案函(2021)54号
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黄丽芬等代表提出了关于支持肇庆建设国际兽医兽药园区的建议,经研究,现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我委支持肇庆建设国际兽医兽药园区。我委直属的广东省医学实验动物中心是省内唯一一家集实验动物繁育、动物实验、动物营养和质量检测工作为一体的公益性事业机构,已取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中国计量认证(CMA)检测资质,以及化学品良好实验室规范认证资质(GLP)、特殊食品验证评价技术机构备案、危险废物鉴别能力评价、饲料生产许可和饲料食品管理体系认证、实验动物AAA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等资质。具备开展药品、食品、医疗器械、药包材、消毒产品、兽药等18大类涵盖药理、毒理、理化等326项检测资质。“十三五”期间,年均繁育生产80余万只实验动物,年均提供2000余项动物实验,每年向500余家机构提供公共服务。
2021年2月10日,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岭南现代农业科学与技术广东省实验室肇庆分中心、广东省医学实验动物中心三方签约共建“粤港澳大湾区生物技术与实验动物科技产业园”,广东省医学实验动物中心成立分支机构进驻肇庆高新区,建设运营“粤港澳大湾区生物技术与实验动物科技产业园”,项目总投资约3.5亿元,建设“一库二中心五平台”,其中包括国际兽医兽药产业园公共服务平台,将有力支撑和服务肇庆建设国际兽医兽药园区。
202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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