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国际高技术制造和研发能力加速向中国转移,跨国公司纷纷在我国建研发中心,医药研发已形成全球化发展的趋势。国内越来越多的药物研究安全评价机构(GLP机构)已经将国际实验动物评估和认可管理委员会(Association for Assessm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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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国际高技术制造和研发能力加速向中国转移,跨国公司纷纷在我国建研发中心,医药研发已形成全球化发展的趋势。国内越来越多的药物研究安全评价机构(GLP机构)已经将国际实验动物评估和认可管理委员会(Association for Assessment and Accreditation of Laboratory Animal Care,AAALAC)认证作为一项必须通过的认证项目。其中在AAALAC认证中职业健康与安全(Occupational health and safety program,OHSP)已经成为一个实验动物饲养管理和使用机构能否被认可的重要评估内容之一,而在我国新版的GLP法规34号令中对人员健康方面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在AAALA认证指南《实验动物饲养管理和使用指南(Guide for the Care and Use of Laboratory Animals)第8版》(简称《指南》)中第二章"员工卫生与人员安全"明确指出,实验动物行业应保持安全与卫生的工作环境,做好危险物品标识及危险性评价,建立一整套职业卫生与安全措施,并加强对实验动物从业人员关于职业卫生与安全培训,以此保障职业卫生与人员安全。并且就以下11个方面提出相应的要求:(1)控制及预防措施;(2)危害物识别及风险评估;(3)对设施,仪器设备的监控;(4)生物危害的监控;(5)人员培训;(6)个人卫生;(7)动物实验设及的危害;(8)人员保护;(9)医学评估;(10)人畜共患病;(11)过敏。而在我国《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34号令)中关于人员健康方面也有明确要求,其中第三章第六条要求研究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出现健康问题时,为确保研究的质量,应当避免参与可能影响研究的工作;第七章第二十二条要求制定工作人员的健康管理制度;第十一章第四十九条要求委托方需告知研究机构受试物和对照品的相关安全信息,以确保研究机构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避免人身健康和环境安全的潜在风险。在两种认证体系下,开展OHSP相关工作可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考虑:(1)职业性危害识别与评估:包括①生物性危害如过敏原、人畜共患病病原微生物、与实验室感染相关的微生物气溶胶等;②物理性危害如实验动物的抓伤、咬伤、锐器伤、重物搬运,摔伤等;③化学性危害如化学试剂、紫外臭氧、麻醉废气和保存组织的化学试剂,以及动物废弃垫料和实验废弃试剂、材料等。(2)防护要求:包括①个人防护用品(Personal protective equipment,PPE)比如根据工作场所的要求佩戴不同功能的防护口罩、手套、防护服等,其中不同的口罩要求适配性佩戴测试;②使用具有防护功能的仪器设备,比如实验动物垫料的分装和倾倒操作可使用垫料分装机和倾倒机进行。(3)人员培训:建立完善而有效的培训体系可有效的防范危害甚至降低危害程度降低,比如规范动物抓取方式、规范仪器设备使用、废弃物处理、病原微生物标准操作、消毒剂使用规程等。(4)工作场所职业危害警示标识:张贴职业危害告知卡,标明应急处理方式,可用图片、模特穿戴等形式,直观反映防护佩戴要求等。总之,OHSP是一个机构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发展重要的标志之一,需要真正建立OHSP的管理体系,以保护我们研究人员本身,保证研究结果的可靠性,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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