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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街235号 邮编: 010021
作者机构:上海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
出 版 物:《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Jinan Journal(Philosophy & Social Sciences))
年 卷 期:2025年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01[哲学] 0101[哲学-哲学] 010103[哲学-外国哲学] 1201[管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可授管理学、工学学位)] 081104[工学-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 08[工学] 0835[工学-软件工程] 0811[工学-控制科学与工程] 0812[工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可授工学、理学学位)]
基 金: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自筹课题“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两个结合’的维度审视马克思恩格斯著作在中国的早期转译传播”(2022ZKS005) 上海社会科学院院招标课题“面向人工智能体的黑格尔‘思维(Denken)’研究”(060009-G-2023-1)
摘 要:人工智能危险性的根源不在其能否具有类人或超人的能力,而在其能否具有人类认知意识。当代人工智能意识研究大多默认讨论主观体验意义上的意识,并因此陷入困境。依循黑格尔在认知意义上讨论意识能够摆脱之,继而切实回答人工智能意识的限度、人类意识的本质以及人工智能意识能否成为人类意识等问题。在认知意义上,人工智能具有意识,其可能性主要由人工知觉能力与机器学习范式保障,但也为其带来知觉认识基础与数学认识过程的有限性,包括直接肯定性、形式普遍性与抽象同一性等。然而,人类认知意识的本质是思维,思维的特征是无限的思辨性,即特定的否定性与具体的统一性。显然,人工智能认知意识不擅此道,无可能成为人类认知意识,亦因此不若人工智能威胁论主张般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