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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街235号 邮编: 010021
作者机构:中共安徽省委党校科学文化教研部安徽合肥230022
出 版 物:《武汉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Wuha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 Edition)
年 卷 期:2008年第10卷第5期
页 面:66-72页
学科分类:01[哲学] 0101[哲学-哲学] 010105[哲学-伦理学]
摘 要:在中国历史上,女性曾经占据过生产和生活的主导地位。在由母系社会向父系社会的转变中,女性逐步由主导变为男性的附庸,与女性地位衍变相对应的是贞节观念的产生并逐步强化。妇女贞节旌表制度发展至宋元时期日趋完善。明清时期,旌表制度远比前代受到重视,明清节烈表彰有严格的程序,按涉及的行政级别可以分为中央和地方表彰,级别愈高,其程序和过程就愈复杂。明清时期,中央旌表的门槛不断降低,旌表对象的范围不断扩大,表明统治者在主观上利用贞节旌表来维护家庭乃至社会稳定的意识不断强化,但客观上旌表的功能在不断弱化。地方政府表彰程序较为简单,是中央朝廷旌表的有力补充。节烈旌表制度的建立与实施,对社会产生了双重影响。要对传统的贞节观加以改造,赋予其新的内涵,使其成为男女共同恪守的伦理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