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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街235号 邮编: 010021
作者机构:中共安徽省委党校哲学教研部安徽合肥230022
出 版 物:《齐鲁学刊》 (Qilu Journal)
年 卷 期:2014年第3期
页 面:32-37页
学科分类:01[哲学] 0101[哲学-哲学] 010102[哲学-中国哲学] 010105[哲学-伦理学]
摘 要:同仁义礼智信五常相比,廉耻尚不构成儒家伦理之核心,但是,它仍然是不可忽视的儒家主要伦范,同礼义一起成为儒家推崇的四维,并在清代纳入古八德而受到儒家和整个社会的遵奉。如果说廉是儒学着力阐述的基本道德规范之一,廉洁从政是儒家一贯的政治社会理想,那么耻德也是儒家重要伦常规范之一,历代儒家特别是原始儒家要求人们要有耻、知耻、贵有耻、人不可以无耻,认为知耻近乎勇,耻是立人之节、治世之大端,并为此论证了人有羞耻之心。汲取儒家耻感文化的合理成分,显然有助于为人们作出趋荣避耻的价值选择,确立明荣知耻的价值标准,树立正确的荣辱观,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