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适用法\"的概念首先是由法国著名国际私法学家弗朗西斯卡基在1958年提出的。但是弗朗西斯卡基最初并没有使用\"强制适用法\"在法语中的表述\"Lois de police\",而是将之称为\"立即适用的法\&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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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适用法\"的概念首先是由法国著名国际私法学家弗朗西斯卡基在1958年提出的。但是弗朗西斯卡基最初并没有使用\"强制适用法\"在法语中的表述\"Lois de police\",而是将之称为\"立即适用的法\"即\"lois d\'applicationimmediate\"。之后,他受到法国民法典第3条内容的启发将之改称为\"强制适用法\",从此确立了法语中关于强制适用法的统一称谓\"Lois de police\"。本文将以法国国际私法中的强制适用法理论为主要研究内容,通过对法国这一理论的学术思想及司法实践的研究与分析,旨在为我国在强制适用法理论的研究中提供一些新的参考依据,并为我国进一步完善国际私法立法的实践提供一定借鉴。本文除导论外共六章,每章的主要内容如下:\n 第1章,\"强制适用法\"概述:本文以确定强制适用法的称谓为切入点,首先梳理了法国国际私法学界对于强制适用法的称谓问题的演变过程,并根据强制适用法本身的实际含义和功能,最终确定了强制适用法的中文称谓。而为了探明强制适用法理论形成的背景,本章在分析了弗朗西斯卡基等学者关于强制适用法的定义之后,对于上世纪中期前后的历史背景和社会背景进行了着重分析。上世纪30年代的经济危机以及由此产生的\"国家干预主义\"思潮使得各国政府开始对国家经济的各个方面进行政府干预。在这样的大环境下,美国国际私法学界以\"第二次冲突法重述\"为契机,展开了一场\"冲突法革命\"。这次革命也波及到了欧洲大陆的国际私法体系。然而它并没有从根本上动摇传统冲突规范的统治地位,尽管如此,功能主义思想与对实质正义的追求使得欧洲的立法者、法官以及法学家们开始考虑某些实体法律的强制适用性,并且开始尝试分析法律背后所隐藏的立法意图及其所保护的利益,从而求得个案的公正。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强制适用法理论得以应运而生。但是,与传统冲突规范不同的是,强制适用法并不是一类可以完全与其它实体法律划分出来的法律规范。它是一种为了维护国家的政治、经济及社会的根本利益可以绕过冲突规范而直接被强制适用的分散于各领域的具体的法律规范。因此,对于强制适用法的定义问题,虽然许多学者都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但是在法国学界仍然没有一个确定而明确的定义。对于这样的情况,法国学界也大多持接纳的态度,并且针对强制适用法的特殊情况,提出了若干判定强制适用法的标准,尽管仍然无法非常详尽的确定强制适用法的定义,但是也为人们讨论强制适用法的主要内容和功能提供了一些依据。\n 第2章,\"强制适用法\"与其它相关范畴的关系:本章内容实际上是上一章内容的延续。由于强制适用法的定义的不确定性,因此很多学者都采用类比的方式将强制适用法与国际私法中的其它相关范畴进行比较,从而进一步探明强制适用法在国际私法中的地位和作用。在这一章中,首先对强制适用法与立即适用的法进行了比较,二者尽管在内容上有很多交集,但是通过比较可以看出强制适用法并不完全等同于立即适用的法,它实际上只是立即适用的法中的一小部分。接下来是强制适用法与冲突规范之间的关系,这其中强制适用法与单边冲突规范的关系是主要研究的课题。二者在本质上存在实质差异。单边冲突规范体现了一种国家主义的倾向,在很大程度上否定了其它国家法律的适用权,对国家间的司法合作有阻碍作用;而强制适用法虽然它的适用可能会导致本该适用的法律无法得以适用,但是它的目的是为了保护某种社会或经济利益,并且它的存在并没有完全排斥其它法律的适用。在强制适用法与公共秩序保留制度之间的关系比较中,文章首先分析了公共秩序所包含的三层含义,将公共秩序与公共秩序保留区分开来。之后,从国际私法理论基础入手分析了二者在国际私法中的共同理论基础,并以此为出发点,结合法国的司法实践分别阐述了二者在外国法院判决以及法律适用中的关系。最后得出在未来的实践中,在法律适用方面,相对于公共秩序保留,强制适用法将会拥有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而在程序问题上,由于各国对于涉及强制适用法的实体审查方面的态度越来越宽松,因此在这方面强制适用法的适用空间可能会越来越窄,而且在很多情况下法官还要以公共秩序保留的名义对外国法院的判决进行撤销或否定。关于强制适用法与公共秩序保留之间的关系,是本文着重研究的问题之一,二者之间的关系不仅体现在法律适用方面,同时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强制适用法在国际民商事诉讼以及国际商事仲裁领域中的地位与作用。因此,二者之间的关系在后面的三章内容中都会有所涉猎。\n 第3章,\"强制适用法\"在法律适用中的运用:本章主要讨论的问题是强制适用法在法律选择过程中的适用问题。这其中法院地国家强制适用法的适用无疑是最简单和明了的。因此文中将主要的笔墨用于讨论外国强制适用法适用的问题上。实际上这对于探讨本国强制适用法的适用问题也有很大的启发作用。法国的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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