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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描述:
T=题名(书名、题名),A=作者(责任者),K=主题词,P=出版物名称,PU=出版社名称,O=机构(作者单位、学位授予单位、专利申请人),L=中图分类号,C=学科分类号,U=全部字段,Y=年(出版发行年、学位年度、标准发布年)
AND代表“并且”;OR代表“或者”;NOT代表“不包含”;(注意必须大写,运算符两边需空一格)
范例一:(K=图书馆学 OR K=情报学) AND A=范并思 AND Y=1982-2016 范例二:P=计算机应用与软件 AND (U=C++ OR U=Basic) NOT K=Visual AND Y=2011-2016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实施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推进计划的意见
陕教高(2016)4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落实全省教育工作会议要求,省教育厅决定实施“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推进计划”,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提出意见如下。
一、目标要求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作为“十三五”全省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突破口,补齐人才培养短板,以培养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为宗旨,以学校教育教学创新为主阵地,以开展创新创业训练活动为主抓手,探索建立“高校创新+孵化器+人才培养”的创新创业教育模式,构建良好的创新创业教育生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努力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
(二)工作目标。
“十三五”期间,建设100个省级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学院(系),100门创新创业类精品资源共享课程,100个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00个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00个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实施15000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培育500名优秀创新创业导师,500名大学生“创新创业之星”;建设30个“陕西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营”,培训大学生10万人次以上。
到2020年,创新创业教育要素与资源更加集聚,适应创新创业改革需要的协同育人机制更加完善,教学、科研、实践的结合更加紧密,创新创业教育对大学生精神层面的引领作用更加凸显,高校创新人才培养水平明显提升,毕业生高质量创业就业的能力显著增强,实现高等教育创新发展、内涵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体系。
推动不同层次类型高校根据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高职高专专业教学标准和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在2016年完善人才培养标准、实施新的人才培养方案。按照“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大胆探索、典型引路”的原则,重点支持建设100个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学院(系),改革学生选拔方式、改革教学方法、改革考核内容和方式、强化创新创业训练。推动高校深入实施学分制,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探索将学生开展创新实验、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和自主创业等情况折算为学分,将学生参与课题研究、项目实验等活动认定为课堂学习。实施弹性学制,支持大学生保留学籍进行创新创业实践,具体休学年限由各高校自主确定。
(二)强化产学合作协同育人。
深化校校、校企、校地、校所以及国际合作,建立适应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需要的协同育人新机制。支持高校主动集成社会资源特别是大中型企业投入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共同制定培养目标、设计课程体系、开发优质教材、组织教学团队、共建实践平台。支持高校建立创新创业实验班和创新学院,探索跨院系、跨学科、跨专业交叉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新机制,促进人才培养由学科专业单一型向多学科融合型转变。支持高校深入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开展高职院校现代学徒制试点,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三)健全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
落实教育部《普通本科学校创业教育教学基本要求(试行)》,面向全体学生单独开设“创业基础”必修课。重点支持建设100门教育观念先进、教学风格鲜明、教学成效突出的创新创业类精品资源共享课程。支持高校根据办学定位、人才培养规格和学科专业特点,开发、开设研究方法、学科前沿、就业创业指导等必修课和选修课,并纳入学分管理。建设高校创新创业课程共享平台,实现省内高校创新创业优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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